一是嚴把鍋爐安裝準入關。對于新安裝的鍋爐嚴格執行省、市政府環保政策,全面停止35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安裝施工告知、安裝監督檢驗和使用登記工作,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
二是燃煤鍋爐使用登記證公告注銷。按照國家規定,對于原注冊登記83臺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使用登記證在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告注銷,同時通報檢驗單位不予檢驗。
三是加強鍋爐安全監察執法,促進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將鍋爐安全監察執法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結合,嚴厲打擊鍋爐非法安裝、非法使用,超期未檢、超期未整改隱患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履職,促進燃煤鍋爐淘汰改造順利進行。今年來已排查各類鍋爐117臺,對檢查中發現的10家仍在使用燃煤鍋爐的單位,責令其停止使用并及時函告環保部門及相關鎮、街道辦,配合做好該10臺燃煤鍋爐的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