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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被罰56億 301個證券賬戶高杠桿操縱次新股
一家公司獨領56.7億元天價罰單!56.7億是什么概念?來看看證監會今天公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證監會全年罰沒款75.66億元,2016年全年罰沒款42.01億元。這也意味著,一家公司領到的罰單,超出2016年全年罰沒款。
一家外界很少聽聞,也很難找到官網的公司,被證監會開出56.7億元罰單,創下證監會對市場操縱類案件的處罰紀錄,這就是北八道。
三份行政處罰書和一份市場禁入決定書今日出現在了證監會官網上,受罰主體為北八道及其相關責任人,因實際控制“陳某騰”等301個證券賬戶操縱“張家港行”、“和勝股份”、“江陰銀行”等次新股股票案,北八道領了56.7億元的天價罰單,瞬間秒殺去年一年對操縱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罰沒金額。
同時,時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慶豐、控股股東林玉婷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北八道(咸陽)物流實控人李俊苗也被采取了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北八道操縱張家港行、和勝股份、江陰銀行等次新股。主要方式有五種:
1、利用資金優勢,通過大量、高價申報在集合競價階段拉抬股價;
2、利用資金優勢,通過大量、連續申買在尾盤拉抬股價;
3、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的方式,影響了股票交易價格;
4、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況下,繼續連續以漲停價申報,營造虛假需求,維持漲停價;
5、用大量賬戶交易個股影響開盤價和封漲停。
北八道什么來路?
為炒作張家港行、和順股份、江陰銀行三只次新股,北八道利用301個股票賬戶,100多臺電腦,10多位操盤手同時交易,大量使用配資,籌集資金數十億元,操縱期間累計獲利9.45億元。
還不止于此,證監會披露北八道集團在調查過程中,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財會人員為銷毀證據抓傷證監會稽查人員。
真是厲害、蠻橫的公司,這到底是一家什么企業?北八道,全稱為北八道(廈門)物流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林慶豐。這家成立于2006年的公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相關查詢結果顯示,搜索“北八道集團”,共有五個相關的在冊企業。證監會稽查局人士指出,被處罰的是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
在領到證監會罰單之前,北八道知名度并不高,集團官網無法正常瀏覽,企業動態只散見于各地方政府的引資政績宣傳。
一份該公司2014年的宣傳資料稱,北八道物流集團是一家擁有固定資產二十多億元,職工總人數一千三百多人,總占地面積五千多畝,倉庫二十萬平方米,集裝箱3萬多標箱,集卡車六百多輛,各種裝卸設備齊全,集鐵路、公路、水路聯合運輸、倉儲裝卸、現代配送業務于一體,覆蓋全國配送網絡的大型物流企業。該公司業務涉及貨物監管、倉單質押、集裝箱制造、租用、銷售、以箱代庫、融資租賃。并率先在全國設立二十多家子公司,形成物流、制造、融資租賃三大支柱產業鏈,是福建“閩南金三角”乃至全省最具實力的大型物流配送企業之一。
此前媒體曾報道過北八道利用套箱等方法偷逃鐵路運費,受到中國鐵路總公司對其的調查。
一家以物流見長的企業,何以炒作次新股?通過第三方軟件天眼查查詢發現,在北八道旗下有多家金融相關的企業。
1、北八道蝴蝶(深圳)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該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企業上市咨詢,投資咨詢,股權投資和投資管理。
2、北八道貨融(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一個億,除了北八道,深圳蝴蝶谷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同樣是該公司的股東。
3、上海紫錦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996年5月3日成立,如果不去看公司的股東變更,公司名字變化,很難發現這家公司實際也是北八道旗下的。實際上,2018年3月1日之前,該公司名字還叫“北八道紫錦城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4、信泰商業保理(上海)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5日成立于上海自貿區,注冊資本5000萬。其經營范圍包括:國內保理、出口保理;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信用風險管理平臺開發。
5、廈門福融興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11年6月28日即成立,該公司注冊資本一個億,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
這并非北八道金融版圖的全部。
多賬戶高杠桿操縱次新股
據證監會調查,北八道的賺錢手法其實很套路、很傳統、很簡單,就是前期瘋狂買入次新股,誤導散戶跟進。然后高拋套現,跟風買入的投資者自然損失慘重。
具體來看,北八道實際控制“陳某騰”等301個證券賬戶(簡稱賬戶組)。賬戶組由員工及員工相關賬戶和配資中介提供賬戶(簡稱配資戶)兩類組成。其中,員工及員工相關賬戶有14個,配資戶97個賬戶,其他中介提供的賬戶有87個。賬戶組與北八道存在大量、頻繁的資金往來。賬戶組中員工及員工相關賬戶的交易資金主要來源和去向均指向北八道。配資戶的保證金來源、提取盈利去向、利息支付方也均指向北八道,且有相關配資中介指認。
在擁有了資金優勢后,北八道實施了對“張家港行”、“和勝股份”、“江陰銀行”等次新股的操縱。主要方式包括了五種:
1、利用資金優勢,通過大量、高價申報在集合競價階段拉抬股價;
2、利用資金優勢,通過大量、連續申買在尾盤拉抬股價;
3、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的方式,影響了股票交易價格;
4、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況下,繼續連續以漲停價申報,營造虛假需求,維持漲停價;
5、用大量賬戶交易個股影響開盤價和封漲停。
在上述操縱手法的影響下,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北八道通過采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的方式,影響了“張家港行”交易價格,獲利466,894,890.32元。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張家港行”股價上漲109.55%,同期中小板綜指累計上漲2.74%,偏離106.81個百分點。
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間,北八道控制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和勝股份”,影響交易價格,獲利138,752,520.32元。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期間,股價上漲53.38%,偏離同期中小板綜指52.58個百分點。
2017年2月10日至5月9日期間,北八道使用其控制賬戶組中的297個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集中交易“江陰銀行”,同時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影響“江陰銀行”交易價格,共計獲利339,223,805.59元。
我們不妨看看具體操縱情況,以“張家港行”為例:
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北八道利用賬戶組中297個賬戶交易“張家港行”。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北八道控制賬戶組累計買入243,135,641股,買入金額4,796,696,204.16元;累計賣出241,020,841股,賣出金額5,235,485,292.98元。
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的31個交易日(已去除停牌的11個交易日)內,賬戶組持倉量占市場流通股比例超過20%的天數達25個交易日,超過40%的天數達13個交易日。在賬戶組操縱的主要區間2月15日至4月7日,持倉量占市場流通股比例均超過20%。
2017年3月6日,賬戶組達到最高持倉量,持倉量占市場流通股比例為52.34%。其中賬戶組交易量占該股當日市場成交量大于10%的有20個交易日,大于20%的有8個交易日,大于30%的有2個交易日。
2017年2月16日,賬戶組交易量占市場成交量的比例為62.46%。賬戶組單日買成交量占該股市場成交量的比例大于10%的有16個交易日,大于20%的有9個交易日,大于30%的有5個交易日。賬戶組單日賣成交量占該股當日市場成交量的比例大于10%的有15個交易日,大于20%的有10個交易日,大于30%的有6個交易日。賬戶組在26個交易日買委托量在市場買委托量排名第一,22個交易日賣委托量在市場賣委托量排名第一。賬戶組反向交易占比大于30%的有18個交易日,大于50%的有12個交易日。
賬戶組拉抬股價意圖明顯。在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申買價高于賣一檔價的申買量占賬戶組期間總申買量的74.04%;賬戶組申買價高于賣五檔價的申報量占期間總申買量的62.51%;賬戶組申買價高于申買前一筆市場成交價的申買量占賬戶組期間總申買量的30.72%;賬戶組申買價高于申買前一筆市場成交價超過1%的筆數為106筆,分布在2月10日至4月5日期間的13個交易日中,累計申買量占賬戶組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總申買量的2.59%。較為典型的交易日有:
2017年2月16日,賬戶組利用資金優勢,通過大量、高價申報在集合競價階段拉抬股價。當日,賬戶組開盤集合競價買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比例97.91%。當日9時15分00秒至9時15分06秒的6秒時間內,賬戶組申買162筆,申買量34,190,300股,占集合競價階段市場申買量的71.05%,其中以漲停價申買量占比72.93%。賬戶組集合競價階段買撤單量700,000股,占市場買撤單量的30.4%。當日“張家港行”股票價格以漲停價16.20元開盤。賬戶組在盤中繼續通過高價申報、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拉抬股價。當日賬戶組買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的72.40%,買委托量市場排名第一,買撤單占市場買委托比例為25.59%,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的量占市場成交量的41.05%,反向交易占比84.09%,當日“張家港行”股價與中小板綜指偏離幅度9.42個百分點。
不僅如此,北八道通過在自己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操縱“張家港行”股價。北八道有21個交易日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張家港行”股票,占總交易日的67.74%。北八道在其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張家港行”數量占當日市場成交量比例大于5%(含5%)的有3個交易日。2017年2月16日,該比例達到41.05%。
操縱手法異常兇猛,這種突擊買入、大舉賣出的手法十分兇殘,導致上市公司股價發生劇烈波動。
抓傷調查人員,頂格處罰沒商量
證監會調查人員表示,北八道案中行為人通過中介配置驅動杠桿公司,一方面是快速調動巨額的資金,另一方面大量使用表面上看來毫無關聯的數百個股票賬戶,實施操縱行為,把違法行為隱藏在這些賬戶后面,使得其操縱行為更具有隱蔽性。
北八道采用多種手段操縱上市公司股價,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相關人員還通過實施故意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行為阻礙、抗拒監管執法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取證職權,其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財會人員為銷毀證據抓傷證監會稽查人員。
證監會認定,2017年2月7日至5月9日期間,北八道控制賬戶組,通過采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方式操縱“張家港行”、“和勝股份”、“江陰銀行”,影響了股票價格,累計獲利944,871,216.23元,證監會認為,北八道用“兇殘”、“惡劣”的操縱手法“割韭菜”行為,應受到“沒一罰五”的頂格處罰,罰沒金額達56.7億元,時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慶豐、時任北八道控股股東林玉婷,作為北八道主要負責人起組織、領導作用,行為特別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被罰終身市場禁入,被分別罰款180萬元;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時任北八道總經理、配資業務負責人李俊苗作為具體負責人員,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被采取5年的市場禁入措施,并處以12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