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光伏業內知情人士證實,價格承諾最低限價和配額數值確為0.56歐元/瓦和7吉瓦(組件)。
3、配額分配或由企業選出的專門工作委員會負責管理和監督;開拓新興和國內市場存諸多障礙。
經過近一年馬拉松式博弈,在最高政治層面領導人介入斡旋之下,中歐雙方就光伏反傾銷一案達成和解,中國光伏企業終于得到難得的喘息機會。當事企業向騰訊財經起底了談判內幕。
歐盟委員會8月2日宣布正式批準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價格承諾”協議,該方案將于8月6日起實施,這標志著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獲得和解。
另據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務部主任陳惠清介紹,反補貼調查仍在進行中,調查處理結果會一并通過價格承諾協議解決并于8月6日公布。
承諾價格和出口配額是決定中國光伏企業未來命運的關鍵點,也因此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但是按照相關法律要求,這兩項數據均應保密,參與談判的雙方不得對外透露,有關方面對此也是三緘其口。
盡管如此,各種版本還是充斥行業內外,0.54歐元/瓦、0.57歐元/瓦等說法更是喧囂一時。對此,包括江蘇某知名企業高管在內的光伏業內人士向騰訊財經證實,談判確定中國對歐出口光伏組件底線價格及配額分別為0.56歐元/瓦和7吉瓦。
而晶澳太陽能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師王潤川向騰訊財經透露,這一超級貿易大案涉及光伏硅片、電池及組件,除了組件之外,中歐雙方實際也就硅片和電池也分別制定了一個底線價格和配額,總的配額量將遠超7吉瓦,超過行業企業預期。
得益于上述利好結果,中國光伏企業保住了歐洲市場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由于價格承諾限制,中國光伏產品的價格優勢或將被削弱,在歐洲市場上將面臨來自韓國等同業的激烈競爭。在此背景下,開拓新興市場和國內市場成為眾多企業未來業務的重點,但這顯然并不那么容易。特別令業內人士擔心的是,如果國內企業不吸取歐美“雙反”案件的教訓,新興市場可能成為中國光伏企業另一個滑鐵盧。
此外,在經歷瘋長和貿易爭端之后的中國光伏產業的確應該反思近年來的發展模式。
0.56歐元/瓦和7吉瓦背后
“比較滿意,有點壓力。”面對談判最終結果,涉案企業中盛光電集團CEO佘海峰十分平靜地告訴騰訊財經。最近,他除了抓公司經營之外,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為商務部、機電商會與歐方談判提供意見和建議及各種數據支持。
回溯這段時間中歐雙方你來我往的博弈過程,他似乎感觸很深:“我覺得歐洲小組這幫人不是為了打壓你,是可以被說服的,大家其實在一條船上,談不成對彼此都會造成傷害。”
一方面,對三頭在外的中國光伏企業來說,將失去最大的出口市場;另一方面,對歐洲光伏下游企業而言將無法獲得質優價廉的光伏產品,可謂兩敗俱傷。
盡管有這樣的感觸,但中歐雙方談判卻并不平坦順暢,討價還價的拉鋸戰也是持續了數月。
佘海峰介紹說,歐方于5月份提出了價格承諾方案,“起初開出的價格非常高,要求以去年市場價格作為基礎,當時價格曾經維持在0.7-0.8歐元/瓦,簡直是獅子大開口,脫離市場現狀。”
面對歐方的漫天要價,中方無法接受,并提出0.55歐元/瓦,經過協商,雙方才達成了0.56歐元/瓦的價格。“這個價格比較微妙,再多幾分錢,對中國企業來說就有較大壓力了。”佘海峰不禁唏噓。
據了解,0.56歐元/瓦的價格也并非一成不變,雙方經過談判,最后選定第三方即彭博社的數據作為價格浮動的基準。“彭博的數據相對權威,也不太可能被人為操縱。”佘海峰解釋說。
除了底線價格之外,歐方在配額數量方面壓得也比較低,剛開始設定的數值只有5吉瓦,后來也是經過談判,才達成現有的7吉瓦水平,有效期兩年,兩年后隨著中國獲得完全市場經濟地位,配額控制將不復存在。對此,陳惠清則表現的比較謹慎:“這要看案件接下來的走向。”
配額分配由企業自主決定?
那么7吉瓦和0.56歐元/瓦的配額對中國光伏企業而言意味著什么呢?佘海峰告訴騰訊財經,預計2014年,歐洲光伏市場空間只有12吉瓦,7吉瓦也就是至少6成左右份額。而0.56歐元/瓦的價格也已經接近歐洲產品的成本價,據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介紹,歐洲廠商曾經一度做到0.58歐元/瓦,也就是說以此價格出口,中國企業優勢不大,而較之于以0.4-0.5歐元/瓦價格出口的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的企業來說,幾乎沒什么優勢可言。
硬幣有兩面。在佘海峰和孟憲淦看來,此結果不僅使得中國企業保住了歐洲市場,而且以相對較高的價格出口也有利于增加利潤,更有利于規范出口秩序,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喜大于憂”。
佘海峰說,目前中歐雙方正在細化協議細則,“主要是想辦法堵漏,規避企業作弊。7月初,歐方提出只要一家企業違背協議則其他企業將連坐,將都被征收懲罰性關稅,經過協商,最后只追究涉事一家企業的責任,不能讓一只老鼠壞了一鍋湯。”
此外,配額的分配問題也是近來業內爭論的焦點之一。上述知情人士向騰訊財經證實,目前主流的分配參照標準有三條,一是各家企業出口量等歷史數據;二是各家企業對談判的貢獻;三是照顧小企業的利益訴求。
目前來看,英利、阿特斯等對歐出口的主力企業無疑將是這場配額爭奪戰的最大贏家,但是在孟憲淦和佘海峰看來,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業務開展好上升速度快的企業的利益必須得到保障,“因為這不僅是經濟問題,還是個社會問題,是維穩的需要。”
孟憲淦擔心在配額分配過程中會出現“不正之風”,個別企業會采用不正當手段攫取配額,他希望有關部門要做好監管,避免暗箱操作和腐敗問題。
那么到底誰應該負責實施配額分配和監管呢?眾說紛紜。孟認為應該由能源局、商務部、機電商會、光伏產業聯盟、企業成立聯合委員會具體負責。但佘海峰并不贊同此種觀點:“多主體參與,事情往往就復雜了,估計會條子滿天飛,還是機電商會一個機構負責比較妥當。”
針對配額分配管理一事,中國機電商會太陽能光伏產品分會秘書長孫廣彬向騰訊財經表示,配額分配本身屬于行業自律范疇,因此應該由企業來自主決定,屆時會由企業選出一個專門的工作委員會來起草配額分配辦法,并經企業投票通過方能執行。這個半官方的工作委員會能走多遠呢?也許一切還得走著瞧。
憂新興市場重蹈覆轍
“歐洲市場銷售比重會下降,我們會更多關注新興市場和國內市場。”英利集團公關總監梁田之前接受騰訊財經采訪時如是說。其實,懷有同樣想法的企業不在少數,并且很多企業已早在數年前就開始謀篇布局逐步落子,只不過隨著歐美“雙反”來襲,各自的步伐有所加快而已,但是實際進展卻差強人意,尚需時日。
浙江公元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光伏企業,其產能只有200兆瓦,早期全部出口歐洲,隨著“雙反”調查開啟,從去年開始逐漸減少對歐出口主攻新興市場。該公司總經理貝金華向騰訊財經坦承,“不好做,政策不明朗,接受度也不高,總體來說,日本略好但封閉性強,認本土品牌;巴西等國根本沒有補貼等支持政策,市場有限。”
孟憲淦解釋說:“目前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主要靠政府推動,像非洲,南美一些國家,受制于不佳的經濟狀況,政府很難拿出巨資推動發展,盤子也不大,就出口比重而言,新興市場也不過只有10%左右。”
令孟憲淦擔心的是,中國光伏企業如果扎堆進入新興市場開展低價競爭極有可能重蹈歐美“雙反”案覆轍。“比如,日本雖然推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收購制度,對光伏產品需求旺盛,初期會采購一定數量中國光伏產品,但以后可能橫生變數,回過頭來調查你,說白了就是先占便宜,后反擊,我們不得不防!”
國內市場開啟盼政策落地
在歐美市場因“雙反”受限以及新興市場“迷霧重重”的情況下,開拓國內市場成為行業內外的共識,大家紛紛預測,中國將成為繼德國之后全球最大的光伏應用市場。與之呼應的是,為了救市國家不斷出臺新政以促進國內光伏應用,可謂眼花繚亂。
7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國八條”)。該《意見》明確提出,2013—2015年,國內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左右,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00萬千瓦以上。同時,提出一系列具體指導意見。
因應此《意見》 ,財政部又于7月31日下發《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這些政策似乎讓業內人士看到了國內市場的春天,但能否真正落地仍待觀察。
目前,發電量收購、補貼發放不到位、融資困難等是制約國內光伏市場啟動的主要“絆腳石”,特別是補貼資金不到位直接打擊了企業投建光伏項目積極性。“基本都是央企在干,他們賠得起,像青海、寧夏等項目表現差強人意,很多都是賠本賺吆喝;其他民營企業都比較謹慎,一般不會盲目投資國內發電項目。”國內某光伏企業高管無奈地向騰訊財經說道,“2012年國內光伏發電總量為36.5億千瓦時,只占當年全國總發電量的萬分之七,顯然前面的路還很長,就等著政策落地了。”
而在孟憲淦看來,在經歷早期癲狂以及“雙反”洗禮之后,中國地方政府以及光伏產業的確應該反思。
他指出,高層對光伏認知比較準確清醒,出臺的政策也可謂切中要害,但往往是地方政府把經念歪了,“地方政府為了GDP及政績指標,把光伏作為一張牌來打,一時間國內上馬100多個光伏產業園,每個都要做千億產值,有那么大市場嗎?”
而在產業層面,孟憲淦認為,應該擺脫過去“買設備-擴大生產-低價銷售”的老路子,重點在于掌握核心技術,打破三頭在外格局,但這顯然不易,從某種層面而言,外部力量也是倒逼產業轉型的重要動力,因此,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也有其“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