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治燕)近日西安市建委下發(fā)通知,要求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并要嚴查使用不合格保溫材料的行為。凡建設單位使用不合格建筑保溫材料的,不予建筑節(jié)能專項驗收備案,不予返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建筑保溫材料的,處以1
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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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治燕)近日西安市建委下發(fā)通知,要求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并要嚴查使用不合格保溫材料的行為。凡建設單位使用不合格建筑保溫材料的,不予建筑節(jié)能專項驗收備案,不予返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建筑保溫材料的,處以1
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