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環保局獲悉,煙花爆竹燃放是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歷史監測數據表明,大量集中燃放的煙花爆竹會導致空氣中污染物濃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上升。
2016年春節起,上海外環線內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監測數據顯示,與煙花爆竹管控前相比,最明顯的差別在于PM2.5等污染物濃度變化趨于平緩,沒有出現因煙花爆竹集中燃放而導致的瞬時峰值。同時,外環線以內區域PM2.5平均濃度明顯低于外環線以外區域。
上海市環保局表示,實施《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大管控及宣傳力度,全體公安民警和平安志愿者堅守一線,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全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成效顯著,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明顯降低。
2016年,上海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較為明顯,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了15.1%,較基準年2013年下降了27.4%,提前一年實現較2013年下降20%的目標。
附:
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上海禁止在外環線以內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外環線以外區域的下列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駐地;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
(七)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八)區、縣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區域、場所。
注: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