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環保部工作要求,今年山東PM2.5平均濃度同比要下降6%以上,力爭達到9%;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為如期完成目標任務,有四項主要工作還安排了時間表。
加快推進超低排放改造
6月底前完成全部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力爭完成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臺數達到80%左右。
加快燃煤小鍋爐“清零”工作
10月底前,濟南市境內基本淘汰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灶;其他城市建成區及縣城全面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取締違法“小散亂污”企業
3月底前摸清底數并建立管理臺賬,10月底前基本取締完畢。
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6月底前石化行業全面完成整治,10月底前,組織有機化工企業完成首輪泄漏檢測和修復工作,全省納入大氣考核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全部完成。
此外,山東還將采取加強移動源污染控制、健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綠動力”計劃、散煤清潔化治理、油品質量升級、城市揚塵控制等重點工作、啟動編制第三期行動計劃的各項措施等措施,以堅定的意志、扎實的行動、嚴格的執法,努力解決霧霾等大氣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