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寧說,環境保護涉及千家萬戶,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我們每一個人既是受害者,又是享有者;既是污染者,也是保護者。期盼每一個人不要成為環境問題的旁觀者、指責者,而要成為解決環境問題的參與者、貢獻者。
記者注意到,在談到環保法實施成效時,陳吉寧多次提到“責任”二字。
“落實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是落實環保法的重中之重。”陳吉寧說,這兩年抓了三件事,一是開展中央環保督察,通過督察推動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二是對環境問題突出的33個市縣政府進行公開約談,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對工作任務不落實、問題突出的5個市縣實施了環評區域限批。
“落實企業的環保主體責任,從嚴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陳吉寧說,去年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12.4萬余份,罰款66.3億元,比2015年分別增長28%和56%。環保部掛牌督辦了27起重點環境違法案件。
陳吉寧也承認,部分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職責落實不到位,傳導壓力不夠。其突出表現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對落實環保法任務分工不明確,而且越到基層越模糊。
在介紹清理“紅頂中介”情況時,陳吉寧說,2015年底,環保部直屬8家環評機構率先完成脫鉤;到去年底,所有地方環保部門350家環評機構分兩批全部完成脫鉤。脫鉤進展比較平穩,從體制上解決了“紅頂中介”問題,有利于環評市場健康發展。
針對媒體指出的一些污染企業在中央環保督察組走后死灰復燃問題,陳吉寧表示,這些問題確實存在,反映了地方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還不牢固,綠色發展的理念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環保的責任也落實得不夠。
“中央環保督察是中央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一項重要的制度性安排。”陳吉寧說,從已經開展督察的16個省份情況來看,效果非常明顯。今年要完成對其余省份的環保督察,實現全覆蓋,并對一些問題突出的地方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和“回頭看”;繼續推進地方環保督察工作,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督察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