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市本級制造業轉型升級節能、工業節水財政專項資金的通知》,凡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研發機構和相關單位,在2011-2012年度采用先進節能節水技術、設備、工藝、產品,推廣和應用的技術改造并已竣工的項目,按項目單臺設備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實際投資額的10-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可達50萬元的專項補助。
該補助條件和范圍為:符合產業政策,采用先進節能技術先進,在全國、全省、全市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有示范和帶動作用,項目承擔企業近兩年無不良節能減排記錄,列入省市節能項目計劃的重點用能企業(單位),已實施的節能、節水、節材新產品、新設備,廢棄資源處理和綜合利用以及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和應用等項目。
據悉,采用先進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改造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以及研發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0%-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企業采用先進節水工藝、技術和設備,開發利用廢水重復利用技術,以及鼓勵推廣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示范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0-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30萬元(下同);其中,對專門立項的節能示范項目、建筑和太陽能一體化項目、綠色照明、地熱(空氣)能熱泵等純節能改造、工業廢棄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按設備實際投資額(或單臺設備金額1萬元以上)的15-20%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