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發布
住建部近日發布的《“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提出,從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依據規劃,2015年起,直轄市及東部沿海省市城鎮的新建房地產項目力爭5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
由于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時期,人口、資源、環境的壓力與日俱增。為此,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健全、完善綠色建筑推廣法律法規體系,引導鼓勵各地編制促進綠色建筑地方性法規,建立并完善地方綠色建筑法規體系。主要是開展城鄉規劃法和建筑法的修訂工作,明確從規劃階段抓綠色建筑,從設計、施工、運行和報廢等階段對綠色建筑進行全壽命期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