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發布的10個省區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審計結果顯示,35家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違規管理使用專項資金2.7億元,占審計資金量的1.16%。
少數企業和項目實施單位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編造虛假資料等方式違規申請并獲得1.41億元專項資金,違規將1.29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日常辦公、企業經營等非節能減排方面支出。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審計要求,已收回13家單位(企業)違規獲得的資金6975.1萬元;截至今年3月底,15家單位(企業)將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資金1.2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
少數企業和項目實施單位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編造虛假資料等方式違規申請并獲得1.41億元專項資金,違規將1.29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日常辦公、企業經營等非節能減排方面支出。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審計要求,已收回13家單位(企業)違規獲得的資金6975.1萬元;截至今年3月底,15家單位(企業)將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資金1.2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