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長沙建筑節能施工現場質量監管,促進長沙建筑節能施工水平和施工質量的提高。4、5月份市住建委共組織4次巡查,對市區及長沙縣、瀏陽、寧鄉的8個項目進行了抽查,并約談相關責任主體8人次。
市住建委對中源凝香華都三期等項目的責任主體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包括寧鄉湘軍置業有限公司、珠海泰基建筑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華納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寧鄉縣楚溈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南螺絲塘建筑有限公司、湖南八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海通建設有限公司、湖南中昊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湖南正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湖南華任建材有限公司。
巡查中市住建委發現以上責任主體在設計、施工、現場監理、節能信息公示方面存在著違規行為。設計方面:建筑節能設計隨意變更,保溫材料變更后未重新進行節能設計計算、圖審和節能備案。設計的保溫材料性能指標取值不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節能計算書中有明顯錯漏。
施工方面:部分施工單位未按圖紙設計要求選用保溫材料或門窗;保溫層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厚度未達到設計要求;對建筑節能材料把關不嚴,導致項目使用假冒偽劣建筑節能材料。
在節能信息公示上,部分商品房銷售現場無節能信息公示牌、銷售合同內建筑節能內容過于簡單,未明示詳細做法。同時現場監理方面,建筑節能現場監督監理資料缺失,無旁站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等資料,監理實施細則無建筑節能內容或細則中建筑節能做法與項目實際情況不符。
下一步住建委將督促各項目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對檢查中存在的建筑節能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