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美麗寧夏,必須減少工業污染。自治區經信委以節能降耗為“吸塵器”,減少對城市的大氣污染,有效保護環境。
據了解,國家要求寧夏“十二五”末萬元GDP能耗必須下降15%,但由于2011年市場形勢好,寧夏不降反升,一正一負欠下了7.8%的賬,2012年下降5%,2013年下降3.2%,抵掉舊賬后,累計只下降4%,還有11.8個點,今明兩年每年必須下降5.9%。
“黨的十八大已經把節能降耗工作提高到‘國策’的高度,節能降耗,我們沒有退路。”自治區經信委有關負責人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決定2014年萬元GDP能耗必須下降5%,寧夏已經將其列入自治區人代會決議。
為了完成這一目標,2014年自治區經信委將加大過剩產能“瘦身”力度,做好“限制、淘汰、延伸、新建”四篇文章。禁止新批、新建電解鋁、鐵合金、電石、水泥等高耗能項目,逐步壓縮鐵合金、電石、水泥產能,其他行業的新建項目,能耗標準控制在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3.73噸標準煤以內;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節能80萬噸標準煤;加快延伸電石、烯烴、鋁材、石化產業鏈,面向全國開展技術和管理對標,到今年底實現節能量40萬噸標準煤;發展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3.73噸標煤以下的產業,積極推進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融合發展。
同時,統籌各項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節能技改、淘汰落后產能、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提高高耗能行業貸款門檻,把能評作為項目備案、批復的前置條件,對違規新建、擴建或未經驗收的超能耗標準的技改項目嚴禁供電,對能源消費量增長過快的地區,停止所在地區高耗能項目備案權。抓好276戶重點用能企業和重點園區對標達標,凡是單耗和總量不達標的企業一律停止享受優惠政策;對繼續批建增量性鐵合金、電石、電解鋁、水泥、焦炭的部門和責任人,給予行政問責;對2015年未完成“十二五”任務的,對全區影響較大的給予黨紀政紀問責。(記者 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