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9日電---中國交通運輸部出臺繼續鼓勵民間投資實施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服務和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
新華社周三晚間援引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的話稱,要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保護,營造公平、競爭、 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環境,支持交通運輸各類民營企業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和"走出去".
"要建立健全與民間投資主體的溝通聯系渠道,積極為民間投資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技術服務,建立健全投資政策、信息發布制度,引導民間投資行為."何建中稱.
實施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路、港口碼頭、航道等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參與綜合運輸樞紐、物流園區、運輸站場等建設、運營和管理;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業務,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經營公路貨運中介服務、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以及無船承運、船舶代理等運輸輔助業務.
支持民間資本以適當方式進入城市公交和農村客運等公共事業領域并建立相應的財政獎勵補貼制度;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高速公路聯網不停車收費、城市交通智能系統等研發、建設和運營管理業務.
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太陽能、風能 等新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和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