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文件要求推廣新能源汽車。連云港市也出臺相關文件積極呼應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工作部署,率先在公交、出租、旅游、通勤和市政管理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一批新能源汽車,并積極鼓勵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與此同時,連云港市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車運行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在社會各個領域的應用。
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連云港市正積極探索在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和私人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本地區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公交、出租和物流公司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并合理布局充電設施,確保隨時充電、補電。
積極鼓勵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如有相對固定停車位的,物業、供電部門應為私人消費者安置充電設施提供方便。加快推進公交場站充電設施建設,積極推動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館、旅游景區和商業區建設充電設施。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商發展,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構建覆蓋全市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網絡。
目前,連云港市公交車中就不乏新能源汽車。數據顯示,去年一年,連云港市就上馬了300輛新能源客車、1輛市政工程。也有部分市民購買了新能源家用汽車。
那么,什么樣的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補貼呢?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中相關型號的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新能源電動車補貼。去年,按照《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文件精神,連云港市已獲省級補貼資金2010萬元。